为规范环境保护行业市场秩序,提高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从业人员的素质,省环保厅、省人保厅日前决定对辽宁省境内专门从事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除尘脱硫、工业废气、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设施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要求废水处理、除尘设备运行两个工种_在2012年底前全部达到持证上岗要求,其余工种要在2014年底前达到全部持证上岗要求。
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后,省环保和人保部门将定期对环境保护行业持证上岗情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环境保护行业中招用没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和没有达到持证上岗要求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冀公网安备13098102000524号